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獎勵申報指南
一、資助對象
(一)申報單位須是注冊地在增城區(qū)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獲得廣州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認定,并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獲得廣州市相應補助,同一事項不重復獎勵。
二、資助標準
2018年5月前,企業(yè)參與廣州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(yè)培育的,按照《廣州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及高新技術企業(yè)培育行動方案》(穗府辦函〔2015〕12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企業(yè)被認定為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的,按3:2:1分三年度支持24萬元(獲得高新技術企業(yè)認定的,不再享受補貼)。
2018年5月后,企業(yè)參與廣州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(yè)培育的,按照《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(yè)樹標提質(zhì)行動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(穗科創(chuàng)規(guī)字〔2018〕1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企業(yè)被認定為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的,支持8萬元(獲得高新技術企業(yè)認定的,不再享受補貼)。
三、申報材料
1.《增城區(qū)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獎勵申請表》;
2.獲得廣州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認定的有關證明文件;
3.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稅務登記證(三證合一的提供新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即可);
4.2018年度在增城區(qū)依法納稅的年度完稅憑證(不夠一年按實際情況提供納稅憑證);
5.2018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企業(yè)年度報表;
6.市有關資金收款憑證等;
7.承諾書。
其中2-6項提供復印件,并加蓋公章。提交材料時備原件校對。
增城區(qū)科技創(chuàng)新小巨人企業(yè)獎勵申請表
申報 單位 基本 信息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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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領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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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鎮(zhèn)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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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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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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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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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銀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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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賬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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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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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 性質(zh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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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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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 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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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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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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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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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濟效益(萬元) |
2016年銷售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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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研發(fā)投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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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銷售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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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研發(fā)投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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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銷售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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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研發(fā)投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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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納稅 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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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免稅 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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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定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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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定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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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定地點 (轉(zhuǎn)入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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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(zhuǎn)入時間 (轉(zhuǎn)入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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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(chǎn)權情況 |
(格式:知識產(chǎn)權類別XX件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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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簡介 |
(包含但不限于企業(yè)簡介、高新技術產(chǎn)品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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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單位意見 |
本單位承諾申報材料真實、準確、可靠,并對其真實性負全部責任,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(guī)情況,自愿上交所撥財政經(jīng)費,并承擔由此產(chǎn)生的一切后果。
(單位蓋章)
法定代表人(簽章)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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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城開發(fā)區(qū)/各鎮(zhèn)街主管部門意見 |
(單位蓋章)
負責人(簽章)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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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單位意見 |
(單位蓋章)
負責人(簽章)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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